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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亿线路_荷兰法院裁决:Nike 有权禁止授权零售商在亚马逊上销售其产品

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Amsterdam Court of Appeal)今年夏天做出裁决,美国运动服装巨头 Nike(耐克)可以合法禁止第三方在未经批准的线上市场上销售其鞋类产品。此前,Nike 的国际子公司 Nike European Operations Netherlands BV 和意大利授权经销商 Action Sport 发生了多年纠纷。,这场官司始于三年多前,当时 Nike 终止了与 Action Sport 的经销协议。据 Nike 称, Action Sport 在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平台——亚马逊(Amazon)上提供并销售从 Nike 订购的正版 Nike 产品,这违反了 Nike 的选择性零售商分销政策(Selective Retailer Distribution Policy),该政策禁止此类销售,即使是授权零售商。,在 Nike 终止双方的交易之后,Action Sports 提起诉讼,认为 Nike 违反了合同,因为禁止在亚马逊上出售 Nike 产品违反了欧盟竞争法(European Union competition law),即第101 (1) 条的“欧盟运作条约”(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以下简称TFEU)。,在2017年10月的裁决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Amsterdam District Court)驳回了 Action Sports 的上诉,认定 Nike 禁止授权经销商在非授权的线上平台上销售其产品与 TFEU 并不冲突。,法院在判决中提及了另一起类似案件:美国美妆集团Coty(科蒂)对其授权经销商 Parfümerie Akzente GmbH 提起诉讼,指控 Parfümerie Akzente GmbH 通过亚马逊等第三方线上平台销售其产品,违反了 Coty 的分销规则。该案当时正在审理中。,Coty 一案的初步裁决指出,一家奢侈品公司禁止授权零售商在第三方在线市场上销售是符合 TFEU 的。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随后也做出了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法院认为,这样的禁令是允许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争议商品的奢侈品形象”。, ,在欧盟竞争法的约束下,选择性分销协议是否适用于非奢侈品牌?,时间快进到今年夏天,在对 Action Sport 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时,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认为,这样的禁令不仅适用于奢侈品供应商。在7月份的裁决中,上诉法院确认了下级法院的裁决结果,认为 Nike 的选择性分销协议是符合欧盟竞争法的。也就是说,Action Sports 在亚马逊上销售 Nike 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的协议,因此,Nike 终止协议是公平的。,Reed Smith LLP 律师事务所的 Michaela Westrup、Tilman Siebert 和 Corinna Kammerer 认为该案件是值得注意的,他们说:“这个裁决特别重要,近年来在欧盟,品牌方在选择性销售方面对第三方平台实施禁令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包括“在欧盟竞争规则下,平台禁令的合法性是否应该仅限于奢侈品。”,“在 Nike 案中,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做出了强有力的决定,不仅奢侈品牌所有者可以在符合欧盟选择性分销协议的情况下依法对其授权经销商实施平台禁令。”,他们指出,欧盟各国的竞争管理部门此前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例如,法国竞争监管机构采取了“更自由的观点”,认为园艺设备制造商也可以禁止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平台的销售活动,尽管它并不属于奢侈品的范畴。巴黎上诉法院于2018年10月批准了这项决定。,而德国联邦企业联合管理局(German Federal Cartel Office )采取了“更严格的态度”,该机构“警告公司,Coty 的裁决应仅限于奢侈品,该权利不应该被赋予奢侈品细分市场以外的品牌所有者,以阻止在第三方网站销售。”,考虑到 Coty 一案的裁决适用范围可能会扩大,三位律师鼓励各品牌在“根据个案评估,考虑分销条款,考虑相关产品的特点和品牌形象”的基础上,再使用和执行选择性分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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